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,江苏宿迁中级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案例文章《刚买的牛撞了人,买牛人、卖牛人、运牛人、捉牛人,谁担责?》,引人深思。
文章介绍的基本案情是:买方和卖牛中介、运输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