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,是指农业机械在田间、作业场区作业、停放或者转移等过程中,造成人身伤亡、机械毁损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事件。
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