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年12月,中国证监会发布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,专章列示“董事会秘书”条款,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事会秘书。作为上市公司的“根本法”,该指引真正确立了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的地位和作用。2005年《中(试读)...